(2023年度)
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43号)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方案(2022-2025年)》(晋财综〔2022〕30号)有关规定,现将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3年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下达情况
2023年4月,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4.2亿元。坚持国家彩票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聚焦革命老区文体事业、养老服务、生态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按照2022-2025年支持范围覆盖所有革命老区县的规划要求,既突出重点,又适当兼顾,防止“撒胡椒面”,杜绝“小、散、乱”,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够直接受益的民心项目,结合各市项目审核申报情况,我厅及时分配下达全部资金。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
分配我省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三大领域,资助42个项目。分领域看:文化事业类项目6920万元;体育事业类项目9000万元;养老服务类项目10170万元;生态环保类项目15910万元。分市域看:大同市4000万元,阳泉市1000万元,长治市5830万元,晋城市2000万元,朔州市1000万元,忻州市3000万元,吕梁市5170万元,晋中市2000万元,临汾市9000万元,运城市9000万元。
截至2023年底,资金支出32991.25万元,预算执行率78.55%。分领域看:文化事业类项目全年执行数5959.86万元,预算执行率86.13%;体育事业类项目全年执行数7385.13万元,预算执行率82.06%;养老服务类项目全年执行数6836.82万元,预算执行率67.23%;生态环保类项目全年执行数12809.44万元,预算执行率80.51%。分市域看:大同市实际支出2761.87万元,预算执行率69.05%;阳泉市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长治市实际支出4701.59万元,预算执行率80.64%;晋城市全年执行数1652.03万元,预算执行率82.6%;朔州市实际支出300万元,预算执行率30%;忻州市实际支出2001.75万元,预算执行率66.73%;吕梁市全年执行数3779万元,预算执行率73.09%;晋中市全年执行数1027.08万元,预算执行率51.35%;临汾市全年执行数6767.93万元,预算执行率75.2%;运城市实际支出9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切实提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
特此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