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实践探索,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进一步有力有效地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完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厅领导学法责任清单,印发《中共山西省财政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和财政法律法规制度纳入到安排意见中,确保法治学习内容重点突出、全面覆盖。
认真履行厅党组作为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学习、宣传法律。2023年,我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8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办法等内容,全面推动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到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调动和激发财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促进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
(二)厅党组亲自部署协调法治工作
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部署开展“深入调研学习对标对表提升效能”和“制度建设年”专项行动,开展“一月一培训”活动,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结合,切实将法治理念融入财政政策制定、财政工作推进、财政管理完善等各领域各环节,以构建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为目标,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财政法治建设见实效。
二、依法履职尽责,着力提升法治水平
(一)健全财政制度体系
为构建适应、反映、引领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展现更大财政担当作为,我厅坚持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与狠抓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相结合,开展了“制度建设年”专项活动。本次活动第一阶段为全面梳理职责,摸清制度底数,第二阶段对照落实清单,完善制度体系,第三阶段建立制度数据库,制度文件数据化,通过这三个阶段的工作,做优财政基础工作,切实健全财政制度体系。在厅内网网站设立“制度文件”专栏,将现行有效的文件上传,供全体财政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财政制度执行力,实现制度信息的互通共享,展现“全厅-全时-全事”制度成果。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3〕13号)要求,结合我厅制度文件清理结果,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收集整理及电子化工作,将清理工作情况及文件目录清单按时上报省政府。
另外,按照省政府、省司法厅要求,我厅完成了涉及黄河流域保护、营商环境领域、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领域、产权保护、行政复议、相关领域罚款事项等方面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助力国家法制统一。
(二)加强制度文件审查力度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要求完成政策措施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的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的管理,全面提升财政制度质量。2023年共进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的合法性审核54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54件。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过率,我厅加强与省司法厅的协同合作,创新性的形成了审查前置的工作机制,即厅内部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送省司法厅预先审查。将备案审查工作前置,极大的提升了我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准确率,我厅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过率达100%。
(三)积极参与提高立法质量
按时完成财政部、省人大、省政府以及省司法厅等转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维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2023年办理此类征求意见55件,提出意见18条。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积极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厅外网网站公开。在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向当事人充分释法说理,通过个案普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帮助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适用法律,为法治财政的建设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积极推动法治培训落地
开展“一月一培训”活动,实现普法宣传精准有力。紧扣财政经济政策要求、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干部的能力短板,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务实管用的专业化能力或综合素质提升专题授课。全年共组织开展35期培训,培训内容涉及11个专题,参训人员累计2.3万余人次。通过经常性、高频次的培训学习,教育引导财政干部更新思想观念、掌握政策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真正将财政与法治相融合,进一步打造具备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财政队伍。
举办法治专题培训,为财政法治机构干部充电赋能。培训立足以训促干、交流互进,围绕当前财政法治工作要点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引导广大财政干部坚持不懈发挥法治在财政工作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把法治思维贯彻落实到财政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三)积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
按照财政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完成了我厅“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并组织了各市财政局的“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认真履行财政职能使命,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了财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为财政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相关安排部署,我厅开展了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在厅内网ag凯发旗舰厅首页设置宣传飘窗,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基本常识等内容,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财政机关蔚然成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四、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一)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提升
一是坚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除1件部分维持部分撤销外,其余均维持了我厅作出的行政行为;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审结5件,目前无败诉情况,均积极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无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二是认真审核财政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政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诉处理决定等涉法文书。2023年审核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282件,行政处罚决定书142件,投诉处理决定书41件。三是落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严格审核国家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2023年审核国家赔偿案件27件。四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制定《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将行政处罚情况在“信用山西”和省财政门户网站进行了逐户公示。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狠抓惠企政策落实,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加力提速落实国家和我省一揽子税费优惠政策,我省自主减税政策延续升级,社保费缓缴政策拓展时限范围,退、减、免、降、缓同向发力,2023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400亿元,持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二是狠抓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持续创优政采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合规性、公平性、竞争性审查,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优化“政采智贷”线上融资服务系统和政府采购一体化信息平台,降低市场主体政府采购参与成本。制定《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规范政采领域信用管理。三是狠抓专项问题整改,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全面检视差距,逐项查缺补漏,明确责任落实“四清单”,紧盯问题整改关键节点,按照时限倒排工期,整改完成一项,清零一项;坚持将“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融合,制定完善10项制度机制,省纪委监委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依法加强和改善财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任务艰巨;财政干部法治培训的方式和覆盖范围上仍有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坚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维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按照要求做好政策措施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的管理,全面提升财政制度质量。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普法实效
认真落实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做好年度普法工作,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继续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认真做好财政行政处罚文书的审核工作。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工作。严格审核国家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按时核拨国家赔偿金。
(四)多措并举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流程优化工作,努力实现精简、便民、高效,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三无三可”新要求,努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工作,提高信用信息“双公示”报送率,为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做出积极努力。落实“证照分离”“双告知”工作,按时完成“证照分离”“双告知”认领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报送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落实山西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做好我厅“互联网 监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