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保障正常办公需求,降低行政成本,晋城陵川县财政局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界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具体维修规模,规范了维修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组织实施维修管理,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工作;各级党政机关是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审核、监督维修项目资金的运行,并按财政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及时合理拨付资金。
《办法》出台为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高效利用财政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创建节约型机关提供了制度保证。(陵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