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市县预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召开2024年年度部门预算布置会,并提出坚持“六个结合”的要求。
一是预算安排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结合。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安排对县区转移支付。落实好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交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市本级支出责任。
二是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进度相结合。对11月底预算执行进度低于80%的部门,非刚性运转类支出压减5%;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项目,取消或压减预算安排。
三是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不安排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压减或取消项目预算。
四是预算安排与项目细化程度相结合。各部门要加强项目储备,除特殊项目需要财政预留外,原则上都应细化到具体项目。对于无法及时分配细化的待分配预算,财政部门将统筹用于朔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增强重大战略的财力保障能力。
五是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规模相结合,对存量资金大的项目,在预算编制中适当减少或取消当年预算安排。
六是预算安排与审计、财政监督查出问题相结合,建立审计、财政监督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从源头上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