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晋城市财政局建立晋城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聚焦形成财会监督合力,推动财会监督协同联动贯通。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由晋城市财政局、省财政厅晋城监管处、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人行、市税务局、晋城金融监管分局组成领导小组,市财政局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省厅晋城监管处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同心同向同力推动全市财会监督工作。二是坚持贯通协调。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晋城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晋城市财政局分管财会监督的负责同志担任,承担协调工作机制的日常工作,协调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的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全面落实财会监督主责,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三是坚持突出重点。主要职责突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财会监督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需要成员单位支持配合和共同研究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
协调工作机制是构建财会监督“纵横贯通”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晋城市财政局将积极推进协调全市财会监督工作,推动重大问题处理和结果运用,为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