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购罚决〔2024〕78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晋中鑫城食品有限公司
住 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外环汇隆农产品综合市场蔬菜区h-52号
二、基本情况
近期,我厅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阳泉一监2022年监内食堂蔬菜、杂粮、副食物资采购项目(1499002022atp00144,第一包、第五包、第六包)、山西省监狱系统2023年度晋南片区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1499002023agk00004)、山西省监狱系统2023年度晋东南片区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1499002022agk03777,第二包)、山西省监狱系统2023年度太原片区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1499002022agk03742,第二包)、山西省监狱系统2023年度阳泉片区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1499002022agk03775,第二包)、山西省监狱系统2023年度晋中片区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1499002022agk03765,第二包)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阳泉一监2022年监内食堂蔬菜、杂粮、副食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采购金额1,175,755元千分之十即11,757.55元的罚款;阳泉一监2022年监内食堂蔬菜、杂粮、副食物资采购项目第五包采购金额460,489.50元千分之十即4,604.90元的罚款;阳泉一监2022年监内食堂蔬菜、杂粮、副食物资采购项目第六包采购金额460,489.50元千分之十即4,604.90元的罚款;山西省监狱系统2023年度晋南片区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金额8,459,221.91元千分之十即84,592.22元的罚款;山西省监狱系统2023年度晋东南片区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采购金额8,610,018.67元千分之十即86,100.19元的罚款;山西省监狱系统2023年度太原片区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采购金额7,358,005.512元千分之十即73,580.06元的罚款;山西省监狱系统2023年度阳泉片区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采购金额5,637,150.09元千分之十即56,371.50元的罚款;山西省监狱系统2023年度晋中片区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采购金额7,237,598.94元千分之十即72,375.99元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393,987.31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