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2023年8月至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 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职责,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同省资产评估协会联合开展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结合的模式集中检查了23家资产评估机构,顺利实施并完成了2023年度的检查任务。
此次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组织召开专家审理论证会,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形成了处理处罚结论,依法对4家资产评估机构给于行政处罚(其中:3家资产评估机构责令停业,1家资产评估机构警告),对签署报告的7名资产评估师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6家资产评估机构下达监管关注函的行政处理措施。
附件: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