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 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平阳路139号晋润国际13-14层高德众创空间1401室
二、基本情况
在代理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3ccs00251)采购过程中,评审因素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