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蔡凝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为老年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推进家庭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优质舒适的居家养老环境,2022年6月24日,我厅联合省民政厅、省住建厅和省残联印发了《关于印发<“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省实施6856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2023年省财政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适老化改造项目。
二、提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近年来,我省还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251”工程、开展城镇社区幸福养老工程等项目,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补助和贷款贴息、新增限上养老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等,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品质,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21年为太原市争取项目资金3384万元;2022年为阳泉市争取项目资金1370万元。
三、我省印发了《山西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方案》,明确了要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和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加强对老年人的关心呵护,使失能老年人得到有效帮扶,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为进一步完善住宅功能,提高居住品质,省政府连续4年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列入民生实事,坚持“业主自主、政府支持、规范实施、保障安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电梯加装项目每部财政补助10万元,奖励自愿加装电梯,2020年以来已下达奖补资金13460万元。
我们将继续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让老年人能够安心舒适的居家生活,推动我省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住宅业主的主体作用,依法通过民主协商,确保电梯加装科学、合理、可行;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规范引导、优化审批,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养老服务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财政厅
2022年4月11日